政策解读

《万宁市举报非法开采砂石料奖励办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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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5-10-15

一、《办法》有何重要意义?

答:为进一步规范采砂管理秩序,保障防洪安全和生态安全,鼓励和动员广大市民积极举报非法采砂点,最大限度地遏制非法采砂活动的发生,维护河势稳定,保障防洪安全及生态安全。

二、《办法》对虚假举报以及骗取奖励金行为是如何规定的?

答:举报人应当对所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者以举报为名,扰乱政府部门正常秩序、弄虚作假骗取举报奖励的举报人,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办法》对举报人有何要求以及如何保护举报人信息?

答:举报人原则上鼓励实名举报。保护举报人,主要是要做好对举报人信息的保密工作。根据规定,各单位要按照相关保密规定管理举报材料和记录,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将举报人相关信息及举报情况公开或泄露给被举报单位和其他无关人员。违者承担相应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监察机关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对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泄露举报信息,造成重大损失的;2、滥用职权,擅自处理举报线索的;3、利用举报线索进行敲诈勒索、索贿受贿的;4、为压制、迫害、打击报复举报人提供便利的;5、对出现三次以上被举报采砂点的村属地,两委干部未进行举报的,将依据相关党纪政纪规定进行处理;6、其他违法违规的情形。

四、奖励金如何发放?

    答:根据电话热线接线工作人员所记录的举报人的姓名、联系方式、举报内容,市水务局、海洋局、国土局对举报事项进行核实、处理,举报如实,则在20个工作日内将案件处理结果通知举报人,并告知举报人奖励领取时间、地点。

五、举报后需要多久才能领取奖励金?

答:举报人应当在通知领取奖励之日起90日内,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凭有效身份证件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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